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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倡议书 ——党员干部要在长江流禁捕工作中 当先锋作表率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省局党员干部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号召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到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中,为打赢长江流域禁捕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书》指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为打赢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攻坚战筑牢思想基础。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四项制度确保打赢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到法规明、政策清、任务晓、心中有数。要借助微信、微博、QQ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家人、朋友、工作对象宣传长江流域禁捕的政策,通过自身影响,扩大政策宣传面、知晓率。要发挥示范效应,带动身边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以实际行动支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倡议书》提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拒绝购买江鲜(包括湖鲜,巢湖2020年1月起实行全域10年禁渔),发现市场上、网络上有售卖江鲜(湖鲜)的,店面招牌、水产制品及菜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行为的,要及时通过12315等平台举报,挤压违反长江流域禁捕规定行为的空间。党员干部特别是承担市场监管执法职责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加强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网络交易、广告等监管,严厉查处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虚假宣传等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